传媒扫描     首页 > 新闻动态 > 传媒扫描
新闻纵横——人工养殖萤火虫1只需20元 虫贩却卖1元1只?
2017-06-21 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作者:王逸群
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萤火虫又名“夜光”、“流萤”,因尾部发荧光,故名为萤火虫。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举办萤火虫商演,包括上海的萤火虫主题公园,海南的萤火虫展览等。但是很多活动因实际效果与宣传不符、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等为群众所诟病,甚至不少萤火虫商业活动也因为没有办理相关检疫手续而被政府部门叫停。

  端午节假期,南宁市某商业机构开业活动上,上千只萤火虫放生后,奄奄一息。记者调查发现,追求萤火虫浪漫情怀的背后,更多的是商家的趋利和对萤火虫种群的破坏。

  飞舞的萤火虫被不少人视为浪漫的象征。夏夜来临,不少商家在营销活动中看中了它营造的氛围,也正是如此野生萤火虫正遭遇大规模围捕。

  据当地媒体报道,5月29日晚在广西南宁东葛路延长线某商业机构的开业活动上,有大批萤火虫被放生后濒临死亡。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该儿童用品连锁店进行核实。

  某儿童用品店工作人员表示,举办活动是清秀万达的某儿童用品店,上个月29日开门的,并透露说萤火虫网上有卖,详细情况让记者去联系该活动策划负责人。

  这些萤火虫是哪里来的?放生之后是否成片死亡?上述负责人没有回答,挂断了电话。当地媒体报道称,该商业机构一共向现场参加活动的家庭派发了300个瓶子,约1万只萤火虫,而这些萤火虫都请人从南宁市武鸣区捕抓的。

  “护萤”志愿者“岳桦NGO”告诉记者,商业活动中的萤火虫大多来自野生捕获,2016年志愿者曾到武鸣区实地调查,统计到全国有20多个省市办了120多场萤火虫相关的商业活动,这还仅仅是一部分。今年目前统计到有27场。著名的捕捉野生萤火虫的地方有江西赣州宁都县,广西南宁的武鸣区等。捕萤人以3毛到1块钱的价格卖给“虫头(收购萤火虫的人)”,“虫头”再卖给所谓的萤火虫养殖场。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联系到了多个售卖活体萤火虫的商贩,对方均宣称自己的萤火虫是人工养殖而非野生捕获,“我们百分之百自己养的,给你的价钱是几万只的批发价,一只一块钱。这些都是有品种的,这种品种都是水生的,不怕干燥、不怕热。放生后三、五天就死掉了,自然寿命只有一周左右。”

  一些虫贩子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视频显示,他们的“加工车间”内堆着上百个装满了萤火虫的绿色玻璃罐,关灯后满屋闪亮。这些萤火虫真的是人工养殖的吗?

  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李学燕博士告诉记者,由于萤火虫成虫期(发光期)只有两周,从萤火虫本身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来判断,很难实现大规模人工饲养。萤火虫大部分阶段都是在幼虫阶段,有半年到一年,它要捕食昆虫比如说蜗牛等,按照经验来说,一只卖一块钱是养不下来的。

  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副教授、被誉为中国萤火虫研究和保护第一人的付新华,自2000年起投身萤火虫保护工作至今。付新华说,目前国内只有自己的团队每年可以人工培养30到50万只萤火虫用于复育和保护。如果算上人工、水电、基础建设以及研发等成本,一只萤火虫背后的成本要超过20元钱,而相比之下,淘宝上批发的萤火虫仅仅1块钱一只。“如果真的用如此高成本养殖出来的萤火虫去做商业展览、放飞等,从投资收益的角度来讲很不划算。只有从野外捕捉的方式成本才低,才足够便宜,才能支撑这种畸形的商业活动。”

  成本不到一块钱,零售3、4元一只,再卖到景区又能翻倍,靠“空手套白狼”的方式这些虫贩子一转手就可以“盆满钵满”。依据付新华团队近几年统计发现,电商平台萤火虫售卖的数量依旧在不断升高。“这两天网络售卖的萤火虫数量在上升,具体很难估算,但也有上百万只交易量,还有很多地下交易。到了晚上江西赣州一些县,人们骑着摩托车带着网去采集,在自家田地或者山上都是灭绝式的采集。”

  虽然上百万只的数量听起来不少,但是对于萤火虫种群本身以及环境到底有没有影响?有多大影响?商家的做法是否违法?

  记者以养殖萤火虫为由咨询南宁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萤火虫目前不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名录之列。李雪燕博士也告诉记者,对于我国萤火虫的种群数量、生存状况等尚无权威研究数据。付新华解释,这是由于我国对于萤火虫研究起步晚、资源少、外加萤火虫时空分布非常不均等等造成的。

  但是付新华表示,这种畸形商业模式,对于萤火虫的伤害可以说是的的确确存在,并且是多层面的。“本身萤火虫寿命一般是一周多,在捕捉过程中一般都会使其受伤,再通过物流快递运输之后萤火虫一般都奄奄一息了。对于萤火虫,这七天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求偶和繁殖期,假设虫贩子从捕萤人手中收购之后,再卖到景区或者我们手里,我们把它放了它其实是留不下后代的,放生的地方不适合它生存。”

  随着外界保护萤火虫的呼声越来越高,5月24日,淘宝网在淘宝论坛发布了“关于野生活体萤火虫的禁售管理公告”。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几位商家给记者发来的淘宝链接显示,可以通过支付定金和尾款的方式变相交易。

  记者以养殖萤火虫为由咨询南宁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萤火虫目前不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名录之列。有分析指出,保护萤火虫,需要消费者、网站运营商、立法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


Copyright © 2018-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龙欣路17号  邮编:650201
电子邮件:yangxi@mail.kiz.ac.cn
滇ICP备05000723-1号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