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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学习辅助材料(八)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2016-04-2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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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习近平总书记警示全党,“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中央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证明,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党章约束不是一纸空文,党内绝无腐败分子藏身之地,绝无特殊党员容身之所。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要坚持党章底线不能越、组织规矩不能破,一言一行遵守党纪国法。 

  党的性质宗旨不允许有特殊党员。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但在现实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秉公用权,而是公权私用,甚至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伤害了群众利益,背离了党的宗旨,败坏了党的形象。特殊党员与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格格不入,如果任由其蔓延,党就会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后果不堪设想。 

  党的组织原则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党章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现实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置身组织监督之外,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执行组织决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的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阳奉阴违、讨价还价、乱评妄议,以“特殊党员”自居。这些现象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阻碍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很坏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涣散是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忽视这一问题,头脑中没有组织,行动上放任自流、天马行空,党员再多也是一盘散沙,什么事也干不成。 

  党的纪律规矩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章明确规定:“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特殊化”的典型表现就是无视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仗着权力大、位置高,不拿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当回事,无所顾忌、胆大妄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党的纪律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作为党员,铁的纪律必须执行。任何党员企图突破党纪约束,都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受到党纪的严惩。 

  我们党历来不允许有特殊党员。杜绝特殊党员,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补足精神之“钙”,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使党员干部自觉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强化党纪党规刚性约束,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促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严守党章底线,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合格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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