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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管党治党 如何厘清责任
2016-02-0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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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前不久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明确内涵,厘清责任。那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有着怎样的逻辑关系?应该如何在实践中厘清责任,各负其责,把握落实?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 

  全会指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明确内涵,厘清责任。”这是党内重要文件首次把这四者关系作出清晰梳理。

  从近年监督执纪结果来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因此,本次全会将四者关系理顺,是经过实践检验而得出的一条成熟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建设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保持纯洁性;另一方面是提升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保持先进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说,“全面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廉洁性的重要手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不断深入,有的观点将党的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画等号”,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同全面从严治党“画等号”。这样的认识显然有失偏颇。

  全会公报说得十分明确,“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分析:“党的建设有着丰富内涵,不能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党的建设的全部,毕竟还有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同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部,比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些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三者实际上是大系统和子系统的关系。”

  专家指出,以今年即将开展的换届工作为例,首先就应明确责任,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党委应负主体责任,组织部门应负直接责任,纪委应负监督责任;同时,必须强化纪律,厘清责任,各司其职。

  事实上,无论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还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需要加强党的领导,需要各级党组织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统领作用。

  强化问责追责,让党组织真正担起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本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凸显。

  实际上,本次全会要求“厘清责任”,要厘清的这份“责任”一定程度上就是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首要的是党组织要履职尽责。

  2015年12月,安徽通报8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湖南通报11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这些典型案件中就有多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纪律处分。

  “如果主体责任落不了地,光靠纪委反腐是反不完的。这也是从实践中得出的一条宝贵经验。”高波认为,“治理基层腐败,需要靠全党,基层腐败问题的治理,需要县乡党组织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去正风反腐。”

  近年来,对于“两个责任”的落实监督力度逐渐加大。2014年,全国共有40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6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追责;2015年,纪检机关共问责85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1.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足见追责力度持续走强。

  与此同时,中央及地方加强了对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性建设。审计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机构共7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向署党组签订了《承诺书》,承诺2016年要切实履行的7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广东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江苏南京市将“两个责任”细化为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等“五项清单”……

  专家表示,通过制度建设,细化主体责任,并加强考核量化,对于各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用明显。今后,应继续加强对于不履行主体责任的问责,制定问责党内法规,使问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倒逼一级党组织真正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坚守自身定位,纪委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1月19日,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副主任龚清概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又一只“老虎”落马,让群众再次看到党中央反腐的决心。视线前移,1月16日,中纪委官网发布通报,元旦春节期间最新一周数据显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彰显中央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的恒心。这其中,也充分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有效履行。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其履职的能力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

  高波认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对于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至关重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干部,在保持干部队伍纯洁的同时,还要加强教育培训力度,让纪检干部敢于监督,勇于监督的同时,还要提升能力素质,善于监督。

  制度建设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2015年,随着《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出台,纪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甄小英认为,接下来,监督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探索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

  专家表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需要保持冷静,到位而不越位,进一步回归主业、聚焦主责,继续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紧盯时间节点,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同时,踩着不变的步伐,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实践“四种形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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